近日,自然资源部通报的10起违法案件中,榆林市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越界铁矿名列其中。据理解,该煤矿一年越界铁矿煤炭资源14.61万吨,被罚没有超强亿元,生产矿长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4年。自然资源部通报称之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越界铁矿煤炭资源14.61万吨。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立案查处,充公违法扣除4339.17万元,处以罚款10万元。
案件因涉嫌包含非法矿业罪,被收押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刑事责任。府谷法院裁决,弘建煤矿罪非法矿业罪,被判罚金20万元。生产矿长苏兴旺罪非法矿业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2016年、2017年,弘建煤矿聘为苏兴旺为生产矿长,负责管理安全性生产工作及工程管理,分管生产调度和各生产区队。
2016年8月,在苏兴旺要求、煤矿股东配置文件下,打破矿业许可证规定的铁矿范围,非法铁矿5号煤层(为常房梁井田腾出区),并通过该煤矿销售。从2017年4月中旬铁矿到8月14日,共计销售煤炭111482.4吨。2017年8月15日,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找到该煤矿不存在超层越界违法铁矿不道德。
此后,该矿数次缴纳非法所得、罚款,总金额超强亿元。早在2017年9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曾集中于曝光一批煤矿根本性隐患典型案例,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通报称之为,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第二督查组经调查取证,该矿不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井下找到5处假密封墙掩饰非法工作面;超层铁矿的5-1煤层内布置房柱式炮采行工作面;5-1煤房柱式炮采行工作面使用蔓延通风;3103三个顺槽盾构机工作面局扇总吸风量小于配上风量,构成循环风;井下用于非防爆设备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出局设备;井下找到2盒烟草和2个打火机等。针对违法违规事实,榆林监察分局责令该矿投产整顿,暂扣安全性生产许可证,罚款321万元。
同时,将该矿因涉嫌超层铁矿和井下存放在火工品收押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和府谷县公安局,并向府谷县公安局递送了停供民用炸开材料的通知书。近期,四川煤监局煤监一处会同川东煤监分局对达州市万源市一煤矿展开随机抽验,针对该矿掩饰煤矿工作面等违法行为,监察组依法责令该矿投产整顿,暂扣安全性生产许可证,并对该矿处罚款161.7万元,对矿长处罚款11.4万元,合计罚款173.1万元。监察组检查找到,该矿不存在掩饰煤矿工作面、部分开采工作面并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覆以老大、并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部分在用巷道清净断面无法符合行人安全性的必须、井下2台运营机车驾驶室无车门等5项违法违规行为。
回应,监察组现场责令煤矿立刻暂停生产,回避隐患。监察组依据《国务院关于防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尤其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矿山安全法实行条例》第五十四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安全性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性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矿做出了如上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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