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关于2019年第二次减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报,明确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河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值减少4.21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不做到调整。通报拒绝,各并转供电主体不应实时减少被并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不得囤积,保证降价红利全部用作终端用户。
同时,各级价格管理部门、电力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保证电价政策继续执行做到。据理解,2015-2018年,河南省先后实行了城乡用电同价、前进输配电价改革、中止和减少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措施,希望减少全省工商业目录电价。经测算,2018年底河南省工商业电价水平较2014年上升5.5分/千瓦时。
在总结前期大用户直供电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开始,河南省全面推行了电力必要交易,利用市场机制构成交易电价、电量,交易规模、范围不断扩大。2018年全省全年交易电量约920多亿千瓦时,减少企业用电成本50多亿元。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报明确提出,根本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税标准减少50%构成的降价空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除外),全部用作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
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住研究明确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适当减少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明确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月实行。河南省多项叛电价措施的变换实行,使全省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明显上升,在减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希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反对中小企业身体健康发展等方面,起着了大力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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